新高中學制資訊

1. 課程規劃

於2009年9月開始在香港中學推行的新高中學制具有以下優點:
  1. 所有學生均有機會修讀中六,提升中學畢業生的基礎能力;
  2. 學生在進入大學繼續進前減少了一個公開試,增加了學生的學習空間和時間,豐富學生的學習經歷,提高學習成效;
  3. 打破分文、理班的限制,提供多元化的新高中課程,增加學生選科的自由,讓學生就各自的學習需要、性向及興趣,盡展所長。

本校規劃三三四新學制,以配合本校的辦學宗旨1,及盡量發揮新高中學制的優點為總原則。

 

2. 班級結構

班數

2008/09

2009/10

2010/11

2011/12

2012/13

初一

5

5

5

5

5

初二

5

5

5

5

5

初三

5

5

5

5

5

高一/中四

5

5

5

5

5

高二/中五

5

5

5

5

5

高三/中六

2

2

2

5

5

中七

2

2

2

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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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數

29

29

29

32

30

 

3. 開設科目與選科組合

核心科目 中國語文,英國語文,數學2班英3班中,通識教育 (合共55%課時)
選修科目 倫理與宗教1組,中國歷史2組,歷史2組,地理2組,經濟2組,企業會計與財務概論2組,物理1組英1組中,化學1組英1組中,生物1組英1組中,資訊及通訊科技2組    (合共30%課時)
應用學習 不開設校本應用學習課程,學生可參加其他機構提供的相關課程
其他學習經歷 基督教倫理,體育,高中藝術,其他學校活動    (合共15%課時)

  以上開設之選修科,是根據本校現況和學生意願而設計。隨著新高中課程的推展、本校人力資源的轉變、科目的受歡迎程度、公開試考生的表現,及社會環境的改變等因素,得隨時檢討修訂。
  新高中學制的主要精神在打破文、理科分班的限制,提供多元化的課程,增加學生選科的自由;又配合不同大學不同學系的入學要求,我們讓學生在高中一年級時可在選修科中任選其中三科,在修讀的過程中對該等科目作更深的認識。能力高的學生可以一直選修三科直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試;成績稍遜的學生可以在中四學年完結時或中五學年完結時退選一科,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試。學生如需退選科目,須在校方指定時間內申請,除此以外不設其他限制。
4. 相關資訊
2008/9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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